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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刻印章

日期: 2018-09-21 13:41:21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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篆刻艺术,是书法(主要是篆书)和镌刻(包括凿、铸)结合,来制作印章的艺术,是汉字特有的艺术形式。篆刻兴起于先秦,盛于汉,衰于晋,败于唐、宋,复兴于明,中兴于清。迄今已有三千七百多年的历史。

早在殷商时代,人们就用刀在龟甲上刻“字”(即现代称为甲骨文)。在春秋战国至秦以前,篆刻印章称为“玺”或鉨,玺为在玉上刻制的,鉨是金属上刻制的。秦始皇统一六国后,规定“玺”为天子所专用,大臣以下和民间私人用印统称“印”,从此鉨就废而不用了。这就形成了帝王用印称“玺”或“宝”,官印称“印”,将军用印称“章”,私人用印称“印信”。明清以来,篆刻又迎来了它的第二个发展高峰期,它的篆刻艺术特点主要是流派纷呈。在这一时期文彭、何震对流派篆刻艺术的开创起了重大的作用。直至近现代篆刻大师吴昌硕、齐白石,从而形成了一部完整的中国篆刻历史。

古代玺印的材料质地,多为金属和玉石等。这些印材虽有耗损极慢和垂诸久远的优点,但是由于硬度高,坚涩难刻,古代玺印制作须出自专门的工匠之手。明代文彭也有用灯光石(即冻石)刻印的记载。后石质印材被广泛使用,为篆刻艺术的发展提供了极好的物质条件。篆刻艺术是书法、章法、刀法三者完美的结合,一方印中,即有豪壮飘逸的书法笔意,又有优美悦目的绘画构图,并且更兼得刀法生动的雕刻神韵。可称得上“方寸之间,气象万千”。

在2009年9月28日至10月2日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中国篆刻项目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