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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精读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精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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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介绍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作为我国“刑法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共有452个条文,条文众多且用语简略。为方便实务工作者和普通读者更好地学习、应用刑法,本书采用32开、双色印刷,排版舒朗、清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文进行较为深度、立体的解读。图书的每一页都有留白,在留白部分,将对应条文中的重要内容进行精准注释,并对此部分内容配套相关规定、公报案例、指导案例、典型案例等,同时对配套规定及案例内容进行提炼。附全书案例目录,使得读者对于案例的检索和使用更加便捷。

作者简介:
中国法制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主办的中央级法律类专业出版社,是国家法律、法规标准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20年12月26日)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1条立法宗旨

第2条本法任务

第3条罪刑法定

第4条适用刑法人人平等

第5条罪责刑相适应

第6条属地管辖权

第7条属人管辖权

第8条保护管辖权

第9条普遍管辖权

第10条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消极承认

第11条外交代表刑事管辖豁免

第12条刑法溯及力

第二章犯罪

第一节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13条犯罪概念

第14条故意犯罪

第15条过失犯罪

第16条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第17条刑事责任年龄

第17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的刑事责任

第18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

第19条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第20条正当防卫

第21条紧急避险

第二节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22条犯罪预备

第23条犯罪未遂

第24条犯罪中止

第三节共同犯罪

第25条共同犯罪概念

第26条主犯

第27条从犯

第28条胁从犯

第29条教唆犯

第四节单位犯罪

第30条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

第31条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

第三章刑罚

第一节刑罚的种类

第32条主刑和附加刑

第33条主刑种类

第34条附加刑种类

第35条驱逐出境

第36条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

第37条非刑罚性处置措施

第37条之一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的禁业

第二节管制

第38条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

第39条被管制罪犯的义务与权利

第40条管制期满解除

第41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

第三节拘役

第42条拘役的期限

第43条拘役的执行

第44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

第四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第45条有期徒刑的期限

第46条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

第47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

第五节死刑

第48条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

第49条死刑适用对象的

第50条死缓变更

第51条死缓期间及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

第六节罚金

第52条罚金数额的裁量

第53条罚金的缴纳

第七节剥夺政治权利

第54条剥夺政治权利的含义

第55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第56条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独立适用

第57条对死刑、无期徒刑犯罪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

第58条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计算、效力与执行

第八节没收财产

第59条没收财产的范围

第60条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

第四章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一节量刑

第61条量刑的一般原则

第62条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

第63条减轻处罚

第64条犯罪物品的处理

第二节累犯

第65条一般累犯

第66条特别累犯

第三节自首和立功

第67条自首和坦白

第68条立功

第四节数罪并罚

第69条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

第70条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

第71条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

第五节缓刑

第72条缓刑的适用条件

第73条缓刑的考验期限

第74条累犯不适用缓刑

第75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

第76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

第77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

第六节减刑

第78条减刑条件与限度

第79条减刑程序

第80条无期徒刑减刑的刑期计算

第七节假释

第81条假释的适用条件

第82条假释的程序

第83条假释的考验期限

第84条假释犯应遵守的规定

第85条假释考验及其积极后果

第86条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理

第八节时效

第87条追诉时效期限

第88条不受追诉时效

第89条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90条民族自治地方刑法适用的变通

第91条公共财产的范围

第92条公民私人所有财产的范围

第93条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

第94条司法工作人员的范围

第95条重伤

第96条违反国家规定之含义

第97条首要分子的范围

第98条告诉才处理的含义

第99条以上、以下、以内之界定

第100条前科报告制度

第101条总则的效力

第二编分则

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102条背叛国家罪

第103条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

第104条武装叛乱、暴乱罪

第105条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第106条与境外勾结的处罚规定

第107条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第108条投敌叛变罪

第109条叛逃罪

第110条间谍罪

第111条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第112条资敌罪

第113条危害国家安全罪适用死刑、没收财产的规定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114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115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

第117条破坏交通设施罪

第118条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第119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第120条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第120条之一帮助恐怖活动罪

第120条之二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第120条之三宣扬恐怖主义、特别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

第120条之四利用特别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

第120条之五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特别主义服饰、标志罪

第120条之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特别主义物品罪

第121条劫持航空器罪

第122条劫持船只、汽车罪

第123条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第124条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第125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第126条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第127条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第128条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第129条丢失枪支不报罪

第130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第131条重大飞行事故罪

第132条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第133条交通肇事罪

第133条之一危险驾驶罪

第133条之二妨害安全驾驶罪

第134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

第134条之一危险作业罪

第135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第135条之一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第136条危险物品肇事罪

第137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第138条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第139条消防责任事故罪

第139条之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140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第141条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

第142条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

第142条之一妨害药品管理罪

第143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第144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第145条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第146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第147条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第148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第149条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的法条适用

第150条单位犯本节规定之罪的处理

第二节走私罪

第151条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第152条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废物罪

第153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第154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特殊形式

第155条以走私罪论处的间接走私行为

第156条走私共犯

第157条武装掩护走私、抗拒缉私的刑事处罚规定

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158条虚报注册资本罪

第159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第160条欺诈发行证券罪

第161条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第162条妨害清算罪

第162条之一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第162条之二虚假破产罪

第163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第164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

第165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第166条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第167条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第168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第169条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第169条之一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170条伪造货币罪

第171条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第172条持有、使用假币罪

第173条变造货币罪

第174条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第175条高利转贷罪

第175条之一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第177条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第177条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第178条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第179条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第180条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第181条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第182条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第183条职务侵占罪;贪污罪

第184条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受贿犯罪如何定罪处罚的规定

第185条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

第185条之一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违法运用资金罪

第186条违法发放贷款罪

第187条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第188条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第189条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第190条逃汇罪

第191条洗钱罪

第五节金融诈骗罪

第192条集资诈骗罪

第193条贷款诈骗罪

第194条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

第195条信用证诈骗罪

第196条信用卡诈骗罪

第197条有价证券诈骗罪

第198条保险诈骗罪

第199条(删去)

第200条单位犯金融诈骗罪的处罚规定

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201条逃税罪

第202条抗税罪

第203条逃避追缴欠税罪

第204条骗取出口退税罪

第205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第205条之一虚开发票罪

第206条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第207条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第208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第209条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出售发票罪

第210条盗窃罪;诈骗罪

第210条之一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第211条单位犯危害税收征管罪的处罚规定

第212条税收征缴优先原则

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213条假冒注册商标罪

第214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第215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第216条假冒专利罪

第217条侵犯著作权罪

第218条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第219条侵犯商业秘密罪

第219条之一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

第220条单位犯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处罚规定

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221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第222条虚假广告罪

第223条串通投标罪

第224条合同诈骗罪

第224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第225条非法经营罪

第226条强迫交易罪

第227条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倒卖车票、船票罪

第228条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第229条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第230条逃避商检罪

第231条单位犯扰乱市场秩序罪的处罚规定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232条故意杀人罪

第233条过失致人死亡罪

第234条故意伤害罪

第234条之一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第235条过失致人重伤罪

第236条强奸罪

第236条之一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第237条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

第238条非法拘禁罪

第239条绑架罪

第240条拐卖妇女、儿童罪

第241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第242条妨害公务罪;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

第243条诬告陷害罪

第244条强迫劳动罪

第244条之一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第245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

第247条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

第248条虐待被监管人罪

第249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第250条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

第251条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第252条侵犯通信自由罪

第253条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第253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第254条报复陷害罪

第255条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

第256条破坏选举罪

第257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第258条重婚罪

第259条破坏军婚罪

第260条虐待罪

第260条之一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第261条遗弃罪

第262条拐骗儿童罪

第262条之一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

第262条之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第五章侵犯财产罪

第263条抢劫罪

第264条盗窃罪

第265条盗窃罪

第266条诈骗罪

第267条抢夺罪

第268条聚众哄抢罪

第269条转化的抢劫罪

第270条侵占罪

第271条职务侵占罪

第272条挪用资金罪

第273条挪用特定款物罪

第274条敲诈勒索罪

第275条故意毁坏财物罪

第276条破坏生产经营罪

第276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277条妨害公务罪;袭警罪

第278条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第279条招摇撞骗罪

第280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第280条之一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

第280条之二冒名顶替罪

第281条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第282条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第283条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第284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第284条之一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

第285条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第286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第286条之一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第287条利用计算机实施犯罪的定罪处罚

第287条之一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第287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第288条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第289条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

第290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

第291条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第291条之一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第291条之二高空抛物罪

第292条聚众斗殴罪

第293条寻衅滋事罪

第293条之一催收非法债务罪

第294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第295条传授犯罪方法罪

第296条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第297条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

第298条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

第299条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

第299条之一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第300条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

第301条聚众淫乱罪;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第302条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

第303条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

第304条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

第二节妨害司法罪

第305条伪证罪

第306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第307条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第307条之一虚假诉讼罪

第308条打击报复证人罪

第308条之一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第309条扰乱法庭秩序罪

第310条窝藏、包庇罪

第311条拒绝提供间谍犯罪、恐怖主义犯罪、特别主义犯罪证据罪

第312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第313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第314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第315条破坏监管秩序罪

第316条脱逃罪;劫夺被押解人员罪

第317条组织越狱罪;暴动越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

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第318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第319条骗取出境证件罪

第320条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出售出入境证件罪

第321条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第322条偷越国(边)境罪

第323条破坏界碑、界桩罪;破坏较为性测量标志罪

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324条故意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过失损毁文物罪

第325条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

第326条倒卖文物罪

第327条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第328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第329条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

第330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第331条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

第332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

第333条非法组织卖血罪;强迫卖血罪

第334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第334条之一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

第335条医疗事故罪

第336条非法行医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第336条之一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

第337条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

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338条污染环境罪

第339条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第340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第341条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

第342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第342条之一破坏自然保护地罪

第343条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

第344条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第344条之一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

第345条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

第346条单位犯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处罚规定

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347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348条非法持有毒品罪

第349条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第350条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

第351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第352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第353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

第354条容留他人吸毒罪

第355条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第355条之一妨害兴奋剂管理罪

第356条毒品犯罪的再犯

第357条毒品犯罪及毒品数量的计算

第八节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358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

第359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

第360条传播性病罪

第361条利用本单位条件犯罪的定罪及处罚规定

第362条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的定罪及处罚

第九节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363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第364条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第365条组织淫秽表演罪

第366条单位实施有关淫秽物品犯罪的处罚

第367条淫秽物品的界定

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368条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阻碍军事行动罪

第369条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第370条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第371条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

第372条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第373条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

第374条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第375条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

第376条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战时拒
绝、逃避服役罪

第377条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

第378条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

第379条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

第380条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

第381条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

第八章贪污贿赂罪

第382条贪污罪

第383条对贪污罪的处罚

第384条挪用公款罪

第385条受贿罪

第386条对受贿罪的处罚

第387条单位受贿罪

第388条受贿罪

第388条之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第389条行贿罪

第390条对行贿罪的处罚

第390条之一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第391条对单位行贿罪

第392条介绍贿赂罪

第393条单位行贿罪

第394条贪污罪

第395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

第396条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

第九章渎职罪

第397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第398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第399条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第399条之一枉法仲裁罪

第400条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第401条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第402条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第403条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第404条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第405条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第406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第407条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第408条环境监管失职罪

第408条之一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

第409条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第410条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第411条放纵走私罪

第412条商检徇私舞弊罪;商检失职罪

第413条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第414条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第415条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第416条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第417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第418条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第419条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420条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概念

第421条战时违抗命令罪

第422条隐瞒、谎报军情罪;拒传、假传军令罪

第423条投降罪

第424条战时临阵脱逃罪

第425条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

第426条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第427条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

第428条违令作战消极罪

第429条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

第430条军人叛逃罪

第431条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第432条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

第433条战时造谣惑众罪

第434条战时自伤罪

第435条逃离部队罪

第436条武器装备肇事罪

第437条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

第438条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

第439条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

第440条遗弃武器装备罪

第441条遗失武器装备罪

第442条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

第443条虐待部属罪

第444条遗弃伤病军人罪

第445条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

第446条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

第447条私放俘虏罪

第448条虐待俘虏罪

第449条战时缓刑

第450条本章适用范围

第451条战时的概念

附则

第452条施行日期



核心法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
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1998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1999年12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

(2001年8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

(2001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

(2002年1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

(2005年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2006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2009年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2011年2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2015年8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

(2017年11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2020年12月26日)

商品参数
基本信息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ISBN 9787521637960
条码 9787521637960
编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精读本》编写组
译者 --
出版年月 2022-08-01 00:00:00.0
开本 32开
装帧 平装
页数 672
字数 486000
版次 1
印次 1
纸张 60g轻涂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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