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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土地管理法》进行了修订,核心目的是把农村“三块地”改革以及第二轮承包地改革的成功经验吸收到土地管理法中,用法律形式固定改革成果。这意味着,欲理解新法之意旨,必须将其置于我国土地改革的大纵深和“三农”问题的大背景中来。与此同时,随着土地征收案件逐渐成为我国行政诉讼中占比高的案件类型,一线执法和司法人员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越来越复杂也越来越深刻,简单地对法律条文和制度规范的把握已经无法满足行政和司法实践需求。为此,本书将土地征收制度的核心理论与行政执法和司法实务问题相结合,从理论高度梳理出一套“心法”,用以指导实践,推动行政执法和司法实务与新理论成果的融合。
阎巍,吉林大学法学博士(民商法方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比较法方向),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后(行政法方向)、副研究员,长期致力于行政审判理论研究和审判实务,参加多部法律和司法解释的修订起草工作。获得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中央国家机关优秀共产党员、中央国家机关很受欢迎法治人物等荣誉称号。
目录第一章 公共利益理论与土地征收决定一、为什么必须为了“公共利益”(一)“公共利益”的政治合法性(二)“公共利益”的经济必要性(三)“公共利益”的现实需要性二、公共利益的界定方式(一)关于利益的界定(二)关于公共利益的界定(三)我国法律对公共利益的明确三、公共利益的内涵与相关概念的把握(一)对“政府组织实施”概念的把握(二)对“成片开发”概念的把握(三)对“公共利益”审核程序的把握(四)对征地批准文件“自动失效”的把握第二章 财产权特别牺牲理论与征收补偿请求权一、财产权的体系(一)财产权的私法体系(二)财产权的公法体系二、财产权的一般与特别(一)财产权的一般(二)财产权的特别三、财产权的特别牺牲与补偿请求权(一)财产权的一般无须补偿(二)财产权的特别未必都获得补偿(三)财产权因特别导致特别牺牲需要补偿四、集体土地征收中的补偿请求权(一)所有权的补偿请求权(二)他物权的补偿请求权(三)准征收的补偿请求权第三章 公平补偿原则与征收补偿标准一、集体土地的权利属性(一)承包地的权利属性(二)宅基地的权利属性(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权利属性(四)集体土地的发展权二、征收补偿的一般标准与土地征收补偿原则的确立(一)征收补偿的标准体系(二)对我国征收补偿原则的分析三、征地补偿标准与补偿安置方案(一)征地补偿标准(二)补偿安置方案四、对征地补偿标准与补偿安置方案的司法监督(一)对征地补偿标准的司法监督(二)对补偿安置方案的司法监督第四章 集体土地物权体系与补偿安置分配一、农村土地改革与集体土地物权体系的变化(一)农村承包地改革与“三权分置”(二)农村宅基地改革与“三权分置”(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二、物权体系的变化对补偿安置方式的影响(一)补偿安置对象的改变(二)补偿安置款计算方式的变化(三)补偿安置方式的改变三、物权体系的变化对补偿安置分配内容的影响(一)土地补偿费的支付(二)安置补助费的支付(三)地上物补偿费用的支付(四)社会保障费用的支付第五章 诉讼要件理论与土地征收案件的起诉与受理一、起诉要件(一)确定当事人(二)确定诉讼主张(三)缴纳诉讼费二、诉讼要件(一)有关法院的诉讼要件(二)有关当事人的诉讼要件(三)有关诉讼请求的诉讼要件三、土地征收案件中的起诉与受理问题(一)关于受案范围的几个问题(二)关于起诉期限的几个问题(三)关于适格当事人的几个问题第六章 行政契约理论与补偿安置协议一、征收部门的强制要约义务与法律责任(一)关于强制要约义务(二)征收部门强制要约义务的具体内容二、补偿安置协议的当事人(一)补偿安置机关的确定:职权法定与委托(二)补偿安置相对人的确定:权利主体的推定与明确(三)无权处分人及其所签订合同的效力三、预征补协议的法律效力(一)预征补协议效力的实务分歧与学理纷争(二)预征补协议效力的厘定(三)预征补协议相关问题的审查思路四、预征补协议的变更问题
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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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法律出版社 |
ISBN | 9787519779313 |
条码 | 9787519779313 |
编者 | 阎巍著 |
译者 | |
出版年月 | 2023-09-01 00:00:00.0 |
开本 | A5 |
装帧 | 精装 |
页数 | 251 |
字数 | 160000 |
版次 | 1 |
印次 | 1 |
纸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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