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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JT/T 1184—2018《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运营成本测算规范》。与JT/T 1184—201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更改了范围(见第1章,2018年版的第1章);——更改了人员工资及工资性支出,其中增加了劳务派遣费用(见4.2.1,2018年版的3.2.1);——更改了燃料(电力)消耗费、保修费、保险及事故损失费、安全费的成本项目名称(见4.2.2、4.2.4、4.2.6、4.2.7、4.2.8,2018年版的3.2.2、3.2.4、3.2.6、3.2.7);——增加了能源消耗费数据统计要求(见4.2.2);——增加了对经营性租赁车辆不应计提折旧的要求,增加维修机器设备折旧表述(见4.2.3);——更改了维修费数据统计要求(见4.2.4,2018年版的3.2.4);——更改了其他直接运营费的定义表述,增加“站牌更换和维护费”科目(见4.2.9,2018年版的3.2.9);——更改了税金及附加中的税种(见4.4,2018年版的3.4);——更改了人员工资计算方式,新增了劳务派遣工资,修改了参考工资基准的取值方法,明确驾驶员、乘务员工作总时长包括准备工作时间(见5.1.1.1,2018年版的4.1.1.1);——增加了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的核定方法(见5.1.1.2);——更改了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核定方式的表述(见5.1.1.3,2018年版的4.1.1.3);——更改了能源消耗费测算方法(见5.1.2.1、5.1.2.2,2018年版的4.1.2.1、4.1.2.2);——增加了纯电动车辆电能消耗费计算公式(见5.1.2.1、5.1.2.4);——增加了插电式混合动力车辆能源消耗费计算公式(见5.1.2.5);——更改了维修费、轮胎消耗费和保险费的测算方法(见5.1.4~5.1.6,2018年版的4.1.4~4.1.6);——更改了其他直接运营费的测算方法(见5.1.9,2018年版的4.1.8):——更改了管理费用(不含管理人员工资及工资性支出)测算方法(见5.2.1,2018年版的4.2.1)。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9)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深圳中法会计师事务所、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株洲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许飒、杜云柯、杨新征、彭虓、吴忠宜、张玉清、翁军、周康、罗序旗、刘晓菲、路熙、陈坤寿、刘洋、宋霖、李凤华、苏长征、董娟、陈徐梅、张新杰、谢先海、姜辉、孙林、杨彦奇、刘荣先、朱鸿国、林积恩、吴骏、洪贯中。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18年首次发布为JT/T 1184—2018;——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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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 | |
|---|---|
| 出版社 | 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 |
| ISBN | 151144062 |
| 条码 | 151144062 |
| 编者 | 交科院 著 |
| 译者 | |
| 出版年月 | 2025-04-01 00:00:00.0 |
| 开本 | 16开 |
| 装帧 | 平装 |
| 页数 | 12 |
| 字数 | 18000 |
| 版次 | 1 |
| 印次 | 1 |
| 纸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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