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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以作者团队在知识产权保护实务中代理的真实案例为切入点,透过对具体案件、判决以及案件背景法律视角、社会学视角的原创评析,深度还原每一个真实案件发生时的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社会背景。专利类:谷歌公司在美国之外的专利侵权案——谷歌拼音输入法专利侵权案,青岛科尼乐公司诉青岛迪凯公司专利侵权案。商标类“云杉沟帮子”商标行政授权确权及“沟帮子”认定案,强生“采乐”商标确权纠纷引发的亿元索赔案。著作权类:手机内置视频软件App的著作权侵权责任问题——联想手机视频侵权案,雅马哈电子琴伴奏乐著作权侵权案。互联网及其他类声称竞争对手的杀毒软件存在“后门”导致的纠纷——奇虎公司诉瑞星公司名誉权侵权案,媒体监督报道引发的名誉权侵权争议——《中国改革》杂志社名誉权侵权案。
邱润根,南昌大学法学院三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南昌大学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副主任,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德国洪堡大学访问学者。兼任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委员会专家,江西省第一批江西省企业知识产权服务专家团成员等。主要从事知识产权法、数字法、商法研究,先后主持国家级课题3项(国家社科基金2项和新文科1项)和教育部、中国法学会、省重点课题等10多项,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专著2部,在《China Legal Science》《政治与法律》《当代法学》《东方法学》《法学论坛》《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等发表论文60多篇,荣获江西省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2次、三等奖2次,省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次,全国宝钢优秀教师奖等。
邱思宇,知识产权博士,南昌大学法学院讲师,兼任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数字法、监察法。在《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科技与法律》《竞争政策研究》《时代法学》等期刊发表论文十多篇。主持省级课题和作为重要参与人参与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等多项。
上篇:传统知识产权篇
第一章 《此间的少年》同人作品案
——金庸诉杨某(笔名江南)《此间的少年》著作权侵权案
第二章 《康定情歌》作品侵权案
——王某成、王某诉胡某江、中国音乐学院、九江友邦广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案
第三章 阿迪达斯商标侵权案
——阿迪达斯有限公司诉阮某强、阮某义等商标侵权案
第四章 阳山水蜜桃地理标志案
——无锡市惠山区阳山水蜜桃桃农协会诉陈某某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侵权案
第五章 迪奥香水瓶立体商标案
——克里斯汀·迪奥香料公司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迪奥香水瓶立体商标纠纷案
第六章 华为诉尚派商标纠纷案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尚派科技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
第七章 五芳斋粽子商标侵权案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苏蟹阁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赢礼实业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案
第八章 装饰墙板设计专利侵权案
——上海可赛装饰有限公司诉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等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
……
| 基本信息 | |
|---|---|
| 出版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 ISBN | 9787576423624 |
| 条码 | 9787576423624 |
| 编者 | 邱润根,邱思宇 编著 编 |
| 译者 | -- |
| 出版年月 | 2025-09-01 00:00:00.0 |
| 开本 | 16开 |
| 装帧 | 平装 |
| 页数 | 232 |
| 字数 | 260000 |
| 版次 | 1 |
| 印次 | 1 |
| 纸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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