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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对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重要意义。制定出台《条例》,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条例》,使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保证本地区本部门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体、事项、程序和方式,认真做好请示报告工作。中央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党组(党委)要带头执行《条例》,切实加强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工作,并按照《条例》要求加强对本系统本领域请示报告工作的指导。要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不折不扣落实。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通知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党组织请示报告主体
第三章 党组织请示报告事项
第四章 党组织请示报告程序
第五章 党组织请示报告方式
第六章 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
第七章 监督与追责
第八章 附则
中国法制出版社,创建于1989年6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主办的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标准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也是中国最大的法律专业出版商和法律信息服务提供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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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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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 9787521600285 |
条码 | 9787521600285 |
编者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译者 | -- |
出版年月 | 2019.02 |
开本 | 32开 |
装帧 | |
页数 | 24 |
字数 | 9 |
版次 | 第1版 |
印次 | |
纸张 | 一般胶版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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