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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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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价: ¥3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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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介绍

"1.《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开辟侦探小说“黄金时代”,被译成57种文字,销量超1亿册,历经百年,迷倒众生!

2.完整收录柯南?道尔“福尔摩斯”系列所有作品,4部长篇,56部短篇,真正的完整全译本,一字未删!

3.复刻652副《斯特兰杂志》原版插画,由英国画家D.H.福瑞斯顿与西德尼?佩吉特绘制,深受福迷推崇。

4. 652条中英文双语图注,还原维多利亚时代英文特色,体验原文极具张力的动作描写。

5.以兰登书屋旗下Bantam出版社1986年版为底本,参校牛津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订正其他译本谬误!

6.译者吴春梅为资深“福迷”,从一个侦探迷的角度把福尔摩斯的“演绎法”与“侦探术”描绘得淋漓尽致,紧张刺激!

7.豪华精装,精美函套,烫银压凹工艺,极尽奢华!进口超感封面纸,内文典雅胶版纸!一部值得永远珍藏的福尔摩斯!

8.再现神秘的贝克街221B,伦敦古色古香的庄园宅邸,英伦原野的旖旎风光,福尔摩斯的卧室和书房!

9.和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
——《月亮与六便士》作者 毛姆

10.以发表时间排序,摒弃其他版本图省事,按篇幅大小排序做法。让读者阅读连贯的剧情,体验作者不同时期的创作手法。
长篇《血字的研究》(1887)
长篇《四签名》(1890)
短篇集《冒险史》(1891—1892)
短篇集《回忆录》(1892—1893)
长篇《巴斯克维尔的猎犬》(1901)
短篇集《归来记》(1903—1904)
短篇集《很后致意》(1893—1917)
长篇《恐怖谷》(1914)
短篇集《新探案》(1921—1927)
"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英国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迷倒众生的传世杰作。包含长篇侦探小说4部——《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短篇56 篇,收录在《冒险史》《回忆录》《归来记》《很后致意》《新探案》5部小说集里。时至今日,福尔摩斯早已家喻户晓,被译成57种文字,销量超1亿册。

亚瑟·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堪称侦探悬疑小说鼻祖,被誉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
1859 年生于苏格兰爱丁堡,9 岁进入英国知名学校就读,17 岁获奖学金资助进入爱丁堡大学医学专业学习。20 岁发表篇短篇小说《赛沙沙谷之谜》,同年发表《美国故事》。22岁获得医学学士和外科硕士学位,作为随船医生前往西非海岸。25 岁创作部自传体长篇小说《约翰·斯密斯的叙述》。
柯南·道尔对侦探小说构思许久,部长篇侦探小说《一团乱麻》于1886年创作完成,却被好几家出版社退稿。后沃德·洛克出版社同意出版,改名为《血字的研究》,这是福尔摩斯系列的开端。之后40 年,柯南·道尔出版福尔摩斯系列长篇3 部——《四签名》《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短篇56 篇,收录在《冒险史》《回忆录》《归来记》《很后致意》《新探案》5部小说集里。时至今日,福尔摩斯早已家喻户晓,百余年来迷倒众生。
1930 年7 月7 日,柯南·道尔于家中逝世,葬礼当天电报雪花般涌来,火车专列载着来自世界各地的花束,似乎没有一个人不在悼念他。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上
血字的研究
四签名
冒险史
波希米亚丑闻/217
红发会/249
身份案/271
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295
五个橘核/321
歪唇男人/345
蓝宝石案/375
花斑带子案/401
工程师大拇指案/429
单身贵族案/449
绿玉皇冠案/471
铜山毛榉案/503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
回忆录
银色马/1
怪面人/27
证券经纪人的书记员/45
格洛里亚斯科特号/65
马斯格雷夫礼典/85
赖盖特之谜/103
驼背人/123
住院的病人/141
希腊译员 /161
海军协定/181
最后一案/215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归来记
空屋/405
诺伍德的建筑师/425
跳舞的小人/447
孤单的骑车人/471
修道院公学/491
黑彼得/521
米尔沃顿/541
六尊拿破仑半身像/557
三名大学生/577
金边夹鼻眼镜/597
失踪的中后卫/619
格兰其庄园/639
第二块血迹/661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下
最后致意
硬纸盒子/1
威斯特利亚寓所历险记/23
布鲁斯-帕廷顿计划/53
魔鬼之足/81
红圈会/105
弗朗西斯?卡法克斯女士的失踪/123
临终的侦探/143
最后致意/159
恐怖谷
新探案
王冠宝石案/319
雷神桥之谜/335
爬行人/359
吸血鬼/377
三个同姓人/393
显贵的主顾/409
三角墙山庄/433
皮肤变白的军人/451
狮鬃毛/469
退休的颜料商/487
戴面纱的房客/501
肖斯科姆别墅/513
"

    1.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1878年我来到内特黎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这时我刚从伦敦大学取得医学博士学位。我在内特黎修完课程之后,立即被派往驻扎在印度的诺桑伯兰第五军团充当军医助理。在我赶往部队的途中,第二次阿富汗战役爆发了。到了孟买,刚下船的时候就听说了我所属的部队已经穿过了关隘,向敌军腹地进军了。很无奈,我刚到达就已经掉队了,虽然如此,我还是找到了一群和我一样掉队的军官,我们一同平安地到达了坎大哈。在那里我找到了我所属的军团,并且马上与战士们一起开始履行我的新职务。
战争是残酷的,虽然幸运者可以得到荣誉和升迁,但更多的是不幸的人,而我则是众多不幸的人中的一个,这场战役给我带来的只有无尽的痛苦。由于战争的升级,我被派往巴克州旅。和这个旅的战士们一起,我经历了一场让我永生难忘的战斗。这场战斗发生在迈旺德,战斗中,我的肩部中了一粒捷则尔(一种笨重的阿富汗枪。——译者注)枪弹,肩骨被打碎了,锁骨下面的动脉也被擦伤。好在我的勤务兵摩瑞及时救起了我,尽管他的手法对一个伤病人来说实在太重,但是战乱中时间就是生命,我被他用马安全地带回到英军阵地上来。如果不是他及时救助,我就要落到残忍的嘎吉人(回教徒士兵。——译者注)手中了。严重的伤痛让我无法继续战斗下去,枪伤加上路上的颠簸,使我的身体显得十分虚弱。于是我和一大批伤员一起被转移到了波舒尔的后方医院。
常言说得好:“祸不单行,福无双至。”在波舒尔,虽然刚开始我的枪伤慢慢痊愈,健康状态也明显好转,但就当我已经能够在病房中慢慢来回走动,甚至还能走到阳台上晒一会儿太阳的时候,我染上了该死的伤寒,这是当时印度属地的一种重症。接下来的几个月,我都处于昏迷状态,奄奄一息。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很后我终于醒了过来,逐渐恢复了神志。但是这场病严重地摧残了我的身体,前虚弱。医生建议我立即回国调理,于是我就乘运兵船“奥仑蒂兹号”回到了英国。到达朴次茅斯码头的时候,我在路上已经度过了一个月。此时我的身体简直糟透了,好在政府给了我九个月的假,让我安心养病。
在英国,我无亲无故,就像空气一样自由,或者说像一个每天收入十一先令六便士的人一样逍遥自在。无所事事的我,很自然地就被吸引到伦敦这个流浪汉和懒汉的聚居地。在伦敦,我住在河畔马路边的一栋公寓里,过着一种很无聊的生活,钱一到手就花光了,开支大大超出了我的支付能力。每况愈下的经济状况让我没过多久就深刻感受到伦敦是待不下去了,摆在我面前的只有两种选择,要么搬到农村,要么有效改变生活方式。我选择了前者,决心离开这家公寓,去寻找一处我能承担起开支的地方。
这个念头在我脑海里闪现的时候,我正站在克莱蒂利安酒吧门前,考虑着要搬到哪里去,忽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回头一看,原来是小斯坦福。他是我在巴茨时的一个助手。没想到在茫茫人海中竟然能碰到一个熟人,这对孤苦伶仃的我来说无疑是一件很好激动的事情。小斯坦福先前并不是我特别要好的朋友,但是我们能够在这里重逢也是一种缘分。我热情地与他打招呼,他见到我,也显得很高兴。兴奋之余,我邀请他到侯本餐厅去吃午饭,然后我们就一起乘车前往。
在路上,小斯坦福好奇地问我:“华生,很近你都干了些什么,怎么瘦成了这个样子?”于是我简单地跟他讲述了近来我从印度到伦敦的不寻常的经历;在我还津津有味地讲着的时候,我们就到了侯本餐厅。
听了我的讲述之后,他对我的经历深表同情,说道:“我可怜的朋友,你现在有何打算呢?”我答道:“目前我正想找一个住的地方,要既便宜又实惠,还不知道这个想法现不现实。”
小斯坦福说:“这真是件怪事,今天你是第二个对我说起同样的话的人。”
我惊奇地问道:“另一个是谁?”
“是个在医院化验室工作的人。今天早晨他还在因为找不到房子而唉声叹气,他找了好几间好房子,但是租金都很贵。想找个人合租,一时又找不到合适的人选。”
我说:“如果他愿意,我倒想和他一起合租,我觉得两人合租的话有个说话的伴儿,这总比一个人要强一些。”
小斯坦福下巴抵在酒杯上,睁大眼睛惊奇地望着我,说道:“你还不知道那个人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吧,否则你也许不愿意长年和他同处一室呢!”
“为什么?难道他有什么让人无法容忍的地方吗?”
“哦,倒不是说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他只是思想上有些古怪罢了。他总是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据我所知,他倒是一个很好正派的人。”
我猜道:“那他也许是个学医的吧?”
“不是。我一点也搞不清楚他到底是干什么的。我相信他一定精于解剖学,又是一个流的药剂师。但是,据我了解,他又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所研究的东西既杂且乱,没有系统,而且颇为离奇。他所积累的稀奇古怪的知识,足以让他的导师都感到惊讶。”
我问道:“你从来没有问过他在钻研什么吗?”
“没有,他从不轻易说出心里话,虽然在他高兴的时候也会滔滔不绝地与你高谈阔论。”
我说:“我倒很愿意会会他。如果要我选,我宁愿与一个好学而又沉静的人住在一起。我现在身体还处在调理中,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在阿富汗,我尝够了那种吵闹的滋味,这一辈子也不想再受了。我要怎样才能见一见这位朋友呢?”
我的同伴回答说:“他现在一定还在化验室里。他通常是要么连续几周不去,要么就从早到晚在化验室里工作。如果你愿意的话,吃完饭我就可以带你去见他。”
“当然愿意啦!”我说。接着我们又转到了别的话题上。
吃完饭,在我们离开侯本餐厅,前往医院的路上,小斯坦福又给我讲了不少关于那位先生的故事。
他说:“如果你和他相处不来的话可不要怪罪于我,我只是在化验室里偶然遇到他,略微知道一些他的情况罢了。此外,我对他就几乎一无所知了。”
我回答说:“如果真的相处不来,散伙也是很容易的事,你不用担心。”我盯着我的同伴,接着说道:“斯坦福,从你所说的来看,你是不是要对这件事情缩手不管了,这其中一定有什么缘故吧。是不是这个人的脾气真的很好可怕,还是另有原因?你就直接告诉我吧。”
他笑笑说:“要把一件难以形容的事情用语言表达出来可不是一件容易事。依我看,福尔摩斯这个人有点太科学化了,几乎达到了冷血的程度。举个小例子吧,有一次他为了实验,拿一小撮植物碱给他的朋友尝。对他来说,这显然不是出于什么恶意,只是为了想正确地了解这种药物的药性罢了,当时如果换了我我也会一口把它吞下去的,但是这样做未免有点不近人情了。”
“这种精神是很不错的呀!”
“是的,不过也未免有点过分。后来他甚至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抽打尸体,这总要算是一件怪事吧。”
“抽打尸体?!”
“是啊!他是为了要证明人死以后是否还能造成伤痕,如果能,能造成什么样的伤痕。我曾亲眼看见他抽打尸体。”
“你不是说他不是学医的吗?”
“是啊!老天才知道他在研究什么东西呢。现在咱们已经到了,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你自己看吧。”他边说,我们边下了车。这是一条狭窄的小巷,穿过小巷,再经过一个小门,就来到了我们的目的地。这是一所大医院的侧楼,医院对我来说再熟悉不过了。不用人领路,我就知道我们该走过那几级白石台阶。进了医院,是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两壁刷得雪白,两边有许多暗褐色的小门。走廊的尽头有一个低矮的拱形小门,这是到化验室的必经之路。
来到化验室门前一看,原来这是一间高大的房屋,四周乱七八糟地堆放着瓶瓶罐罐。几张又矮又大的桌子随意地摆着,上边胡乱地摆满了做实验用的蒸馏器、试管和一盏小小的闪着蓝色火焰的本生灯。屋子里只有一个人,正坐在较远的一张桌子前聚精会神地工作。听到我们的脚步声,他转过头看了我们一眼,接着跳了起来,激动地对我们说:“你们来得太是时候了,我有一个了不起的发现要宣布!”他一边说着一边跑到我们面前,兴奋地叫嚷:“我发现了一种试剂,只有碰到血红蛋白才能沉淀,别的什么都不行。”他的神情仿佛比一个找到金矿的人还要兴奋。
小斯坦福介绍说:“这位是华生医生,这位是福尔摩斯先生。”
“你好!”福尔摩斯热情地说着并伸出了他的大手,与我相握的一刹那,我实在无法相信他的手竟然这么有力。
“我看得出来,前不久你去过阿富汗。”
听着他的话,我异常吃惊:“你是如何知道的?”
“这没有什么,”他咯咯地笑了笑,“现在很重要的是谈谈血红蛋白的问题。毫无疑问,你一定看出了我这发现的重要性了吧?”
我说:“从化学方面来说,无疑是很有意义的,但是在实用方面……”
“怎么?你要知道,这可是近年来实用医学上很重大的发现。难道你不觉得这种试剂的面世将使我们在血迹鉴定上百无一失吗?请跟我来!”他匆匆拉住我的袖口,把我拖到他刚才工作的那张桌子边上。“咱们弄点鲜血。”他边说边用一根长针刺破了自己的手指,接着拿起一支吸管吸起了那滴鲜血。
“现在我们把这一滴鲜血放到一公升水里,你看,这种混合液与清水没什么差别。血在这种溶液中所占的比例不到百万分之一,虽然如此,我确信只要我这种试剂添加进去,我们就能看到一种明显的反应。”说着,他就把几粒白色的晶体放了进去,又加进几滴透明的液体。没过多大一会儿,这溶液就变成了暗红色,一些棕色颗粒渐渐沉淀到瓶底。
他拍着手,哈哈大笑起来,像小孩子拿到了喜爱的新玩具一般兴奋。“现在你的感想如何呢?”
我说:“看起来这的确是一个很好精密的实验。”
“妙极了!简直妙极了!过去进行血液鉴定通常是用一种又难做又不准确的愈创木液实验的方法,或是用显微镜检验血球,这种方法也不理想。如果血迹已经干了几个小时,再用显微镜来检验就不起任何作用了。现在,有了这种试剂,不论血迹是新是旧,都一样会发生作用。假如这个试剂能早些发现,世界上那些数以万计的逍遥法外的不法分子早就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我喃喃地说:“确实是这样。”
“许多刑事案件的侦破,往往就取决于这一点。案件发生后,很多并不是立即就能侦破,如果嫌疑犯在几个月后才被查出来,检查他的衬衣或是其他衣物时,发现上面有褐色斑点,我们一时也不能确定这到底是泥迹、铁锈、果汁迹还是血迹,抑或是其他的什么东西。我们不能对此进行臆断,那样显然是对法律的不尊重,对生命的轻视。因此这成为许多专家破案时的一个难题。这个难题到今天为止将成为历史,因为有了可靠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检验法’。”
他这样说的时候,眼睛里充满了无比的自豪感。说完这些,他把手放在胸前,鞠了一躬,好像一个精彩的演说家演讲完了对眼前的观众致谢似的。
“祝贺你!”看到他那兴奋的样子我也十分激动。
“去年在法兰克福发生过的冯·彼沙夫一案,”他接着说,“如果当时有这种试剂的话,那个罪犯早就上了绞架。此外,布莱德弗的梅森、恶名昭彰的摩勒、茂姆培利耶的洛菲沃以及新奥尔良的赛姆森等等,我还可以举出二十多个案子,这些案子如果有这种试剂,那些罪犯都早就伏法了。”他既激动又不无惋惜地说。
小斯坦福听了他的话,不大笑起来,他说:“你简直就是一部犯罪案件的活词典。你如果办份《警务新闻旧录报》的话一定会很火的。”
“这样的报纸读起来一定很有趣的。”福尔摩斯一面用橡皮膏贴在手指破口处,一面说,“我不得不很好小心,”他转过脸对我笑了笑,接着说,“因为我常和毒品接触。”说完他把手伸过来给我看。只见他的手上几乎贴满了同样大小的橡皮膏,并且由于强酸的腐蚀,手上的颜色也有所改变。
“我们到这里来是找你谈点事情的。”小斯坦福说着就坐到了一只三脚的高凳上,并且用脚把另一只凳子推过来给我。他接着又说,“我这位朋友要找个住处,因为你今天上午还在我面前抱怨说没找到人跟你合租,我就带他过来了。”
福尔摩斯听了有人要跟他合租,脸上露出了笑容,说道:“我看中了贝克街的一所公寓式的房子,对咱们两人倒是很合适。但愿你不讨厌强烈的烟味。”
我回答说:“我自己总是抽‘船’牌。”
“那再好不过了。我常常在屋子里搞一些化学实验,你不会介意吧?”
“绝不会。”
“让我想想——我还有什么其他的缺点呢?哦,在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可能会接连几天不开口。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你千万不要认为我是生气了,你由着我好了,过几天就会好的。你也有什么缺点要说一说的吗?两个人合租以前,优选彼此对对方的缺点有个大致的了解。”
这样问一个初次见面的人,我平生倒是次碰到。我不笑了起来说道:“我养了一条小虎头狗;我的神经受过刺激,怕吵;我很好懒,每天不定什么时候起床;在我身体健壮的时候,还有其他的坏习惯,目前就是这些了。”
他又急切地问道:“你把拉提琴也算在吵闹的范围之内吗?”
我回答说:“这要看拉得好不好了。提琴拉得好的话,那是一种美妙的享受;要是拉得不好嘛……”
福尔摩斯很高兴地笑了起来,他说:“那实在是太好了。如果你对那所房子满意的话,我想我们合租的事就基本谈妥了。”
“咱们什么时候去看一下房子?”
他回答说:“明天中午你先到我这里,然后我们一起去看看。”
我与他握手道别:“那好,我们明天中午见。”
我们刚走,他又忙起了他的化学实验。
在回我住所的路上,我忍不住向小斯坦福询问道:“真见鬼,他是如何知道我去过阿富汗的?”
我的同伴意味深长地笑了,说:“这就是福尔摩斯的高明之处。很多人都想知道,他究竟是如何知道这些不易察觉的东西的。”
“这不是很神秘吗?”我搓了搓手,“真是太有趣了,我很好感谢你把我们两人拉在了一起。要知道,‘研究人类优选的途径就是从具体的人入手’。”
“是啊,你一定要好好研究一下他。”小斯坦福与我临别时说,“但是你会发现,他真是一个不那么容易猜透的家伙。我敢担保,他了解你比你了解他的方法要高明得多。拜拜!”
我答了声:“拜!”然后就慢慢地向我的公寓走去,我对新结识的这位朋友充满了无限的兴趣。

2.演绎法
第二天,我如约来到福尔摩斯的住处,并且到上次见面时所说的贝克街221号乙看了房子。这是由一所共有两间舒适卧室和一间宽敞而又空气流畅的起居室组成的房屋,室内陈设使人感到很舒服,两个宽大的窗户,让室内看起来很明亮。正如福尔摩斯所说,这是一所不错的住处。我们两人合租下来,每人分摊的租金就不那么贵了。因此我们当场就很爽快地成交了,立刻租了下来。我当晚就迫不及待地从以前住的地方搬了过来。第二天一早,福尔摩斯也把自己的行李,包括几只箱子和旅行包搬了进来。我们各自分头布置自己的房间,一直忙活了两天才布置停当。我们对房间进行了合理安排,就这样,我们逐渐安定下来了。对这所房子和周围的环境也慢慢地熟悉起来。
相处没几天我就发现,福尔摩斯并不是我的朋友小斯坦福所担心的那样,是一个难以相处的人。他为人沉静,这正是我所喜欢的。他的生活很有规律,每晚很少10点后还不睡觉。早晨,他总是在我起床之前就已经吃过早饭出去了。有时他整天泡在化验室里,或是解剖室里,偶尔也会步行到很远的地方,比方说伦敦城的贫民窟一带。在他的兴头上,没有人能比他更拼命地工作,仿佛他有使不完的精力。可是他也会出现相反的情况,整天待在屋子里不说一句话;躺在沙发上,一动也不动。每逢这时候,我总能从他的眼睛里看出一种茫然若失的神情。如果不是我对他平时的生活习惯有所了解,我简直会怀疑他有服麻醉剂的癖好。
几个星期过去了,随着我对他了解的加深,我对他的兴趣越来越大了,对他的生活目的的好奇心也与日俱增。他的外貌与常人也有所不同,乍见之下就容易引起人的特别注意。他的个头有六英尺多,身体异常消瘦,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一根站立的电线杆;目光敏锐(除了他茫然若失的时候);细长的鹰钩鼻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充分说明他是一个很好有毅力的人。他双手上虽然沾满了墨水和化学药品,但是动作却相当熟练、仔细——因为我能常常观察到他在化验室里熟练地摆弄那些精致易碎,有时又充满危险的化学仪器。
很显然,读者你会认为我是个多事佬吧。是的,我承认我对福尔摩斯有极大的兴趣,也时常想方设法从他难得一开的金口中得知一些关于他本人的秘密。不过你在认定我多事之前得考虑一下我是个什么样的人,我过着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无聊生活。这里除了福尔摩斯之外,也很少有我认识的人,更不用说时常有好友来访,打发一下空虚的时光;我的健康状况又不允许我随便外出。我实在是无聊至极,在这种情况下,我的伙伴身上的小秘密自然引起了我的极大兴趣,并且我把相当多的时间消磨在如何揭开这个秘密上。
多日的观察总算有了点结果,我迫不及待地要告诉读者你了。首先,别看他整日往医院跑,他却不是在研究医学。在他回答我的一个问题的时候,他自己证实了小斯坦福所说的这一点。他既不是为了获得科学学位而研究,也不像是在采取某种途径进入学术界。然而,他对某些方面的学术研究的热忱却是少有的。在一些稀奇古怪的知识领域,他的学识是异常渊博的,因此,他往往语出惊人。可以确切地说,如果不是为了某种特定的目的,一个人绝不会把精力用在积累这种知识上。漫无目的、无书不读的人是很难获得很好精湛的知识的。除非有某种充分的理由,否则绝不会有人肯在许多细枝末节上这样下功夫。
他知识贫乏的一面,正如他丰富的一面一样惊人。关于现代文学、哲学、政治方面,他几乎是一片空白。记得有一次,当我引用托马斯·卡莱尔的文章时,他傻里傻气地问我卡莱尔究竟是什么人,干过什么事。很使我惊讶的是:我无意中发现,他竟然对哥白尼的“太阳中心说”也全然不懂。在当下19世纪,一个有知识的人居然连地球是绕着太阳转这点都不知道,是让人难以置信的。
他看到我惊讶的样子,不觉微笑起来,说道:“你似乎很好吃惊。不过即使我懂这些,我也会尽力把它们忘掉。”
“把它们忘掉?”
“是啊!你要知道,一个人的脑子就像一间空空的阁楼,我们应该有选择地在里面放置家具。只有傻瓜才会不加选择地把各种各样的破烂儿一股脑儿地装进去呢。这样一来,反而把那些有用的东西挤了出来,或很多不过是和其他许多有用的东西掺杂在一起。那么想用什么的时候,挑选起来也很好麻烦。所以对于一个会工作的人,他会精心挑选,知道什么该装进他的阁楼里,什么不该装。除了对工作有用的东西之外,他别的什么也不带进去。这样工作起来就会有条不紊了。如果认为这间小阁楼的墙壁富有弹性,可以任意伸缩,那就大错特错了。总有,当你增加新知识的时候,你以前所熟悉的东西就会忘掉。所以很要紧的,不要让无用的东西把有用的挤出去。”
我分辩说:“可那是关于太阳系的问题呀!”
他不耐烦地打断我的话:“这与我有何干?你说地球是绕着太阳转的,即使是绕着月亮转,这与我的工作和我又有什么相关呢?”
我几乎就要问他到底是干什么的,但我从他的态度中看出,这个问题也许会让他不高兴。于是我想通过我们的谈话,通过自己的分析来解决这个问题。既然他说不应该储备与工作无关的知识,那么他的研究都是与他的工作相关的了。于是我就把他了解得特别深的学科在心里列了出来,而且用铅笔写在纸上。写完之后一看,我忍不住笑了,因为一切竟是这样的:

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
1.文学知识:无。
2.哲学知识:无。
3.天文学知识:无。
4.政治学知识:浅薄。
5.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对于莨蓿制剂和鸦片却知之甚详。对毒剂有大致的了解,而对于实用园艺学可以说是一无所知。
6.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性,不过也有限。他一眼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质。他曾把散步的时候溅在裤子上的泥点给我看,并且能根据泥点的颜色和坚实程度说明是在伦敦什么地方溅上的。
7.化学知识:精深。
8.解剖学知识:准确,但不够系统。
9.惊险文学:很广博,他似乎对近一个世纪以来发生的一切恐怖事件都知之甚详。
10.提琴拉得很好。
11.善使棍棒,也精于刀剑拳术。
12.在英国法律方面,他具有充分实用的知识。
写完了这些,我觉得很失望。我把它扔进了火里,自言自语地说:“如果我把这些本领一一联系起来,试图寻求一种需要所有这些知识的行业,结果还是不能弄清这位仁兄究竟在干什么的话,还不如马上放弃这种企图。”
记得在前面我曾提到过,他还会拉提琴,而且拉得很出色,但是也像他其他的本领一样,有些古怪稀奇之处。我知道他可以拉出一些曲子,而且是那种很难拉的曲子。因为在我的请求之下,他曾为我拉过几支门德尔松的短歌,还有一些他所喜爱的曲子。可是他独自一人的时候,就会拉出一些难以名状的、从来没听过的曲子。黄昏时,他靠在扶手椅上,闭着眼睛,信手拨弄着横放在膝上的提琴。琴声时而高亢时而忧郁,时而古怪时而欢畅。显然,琴声反映了他当时的心情。不过琴声是否助长了他的这种思绪,或者仅仅是兴之所至,我就不得而知了。不过恕我直言,对于他的那些刺耳的独奏,我感到十分不耐烦;若不是每次这样的曲子之后他总会补偿我似的弹上几首我喜爱的曲子,我真的要暴跳如雷了。
在我们入住下来的头两个星期,没人来拜访过我们。我还以为我的伙伴也像我一样,孤零零的没有朋友。可是没过多久我就发现我错了。他有许多相识,而且来自社会上的各个不同阶层。其中有一个我记得很好清楚,那人长着一双黑色的眼睛,面色发黄,一副獐头鼠目的样子。经福尔摩斯介绍我才知道,那人叫雷斯垂德,每周都要来三四次。早上,来了一位穿着时髦的年轻姑娘,在这里坐了半个多钟头才走。同天下午,又来了一个头发灰白、衣衫褴褛的客人,模样儿整个一十足的犹太小贩,他的神情似乎很紧张,身后还跟了一个很好邋遢的老妇人。还有一次,一个满头白发的绅士拜访了我的伙伴。更有一次,一个穿着制服的火车上的茶房来找他。每当这些奇怪的客人到来的时候,夏洛克·福尔摩斯总是恳求我让他使用起居室,我只好回到自己的卧室中去。他因为给我带来不便而常常向我道歉。他说:“我的卧室太小,我不得不使用这间起居室作为会客的地方,他们都是我的主顾。”这一次可是一个可以单刀直入向他提出问题的好机会,但是为了谨慎起见,我还是极不情愿地收回了已经到嘴边的话。我想,既然他迟迟不肯说出他的职业,一定有他的原因。
不过没过多久,他主动谈起了这个问题,顿时消解了困惑我多时的疑惑。

商品参数
基本信息
出版社 中国友谊出版社
ISBN 9787505744561
条码 9787505744561
编者 [英]柯南·道尔
译者
出版年月 2018-04-01 00:00:00.0
开本 其他
装帧 精装
页数 1784
字数 1870
版次 1
印次 1
纸张 一般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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