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无商品咨询信息 [发表商品咨询]
投资协定仲裁是靠前法中重要的纠纷解决机制。在过去二十多年里,对外国投资者的保护已逐渐成为靠前法中充满生命力的研究领域。仲裁庭在AAPL v. Sir Lanka一案中,抢先发售以投资协定为基础作出了允许外国投资者直接参与仲裁的决定,改变了相关私法或商法纠纷解决的方法,加入了靠前公法的因素。本书的主要观点是,投资协定仲裁是靠前公法中争端解决的一种方法。本书阐述了投资协定仲裁的靠前公法特征是如何形成的,以及如何对争端解决程序产生影响。当代的投资仲裁是一种具有优势的靠前公法争端解决方法,这既是争端解决程序本身所产生的结果,也影响到争端解决程序的发展。本书的重要论证均以遵循靠前仲裁的基本概念为前提。靠前商事仲裁作为争端解决的方式之一,更多地是提供一种私法的或商法的角度来解决争端,没有充分考虑靠前公法的因素。本书的结论是,投资协定仲裁是一种靠前公法性质的争端解决机制,而不是一种私法或商法性质的争端解决机制。
作者:Eric De Brabandere艾瑞克·德·布拉班得瑞艾瑞克·德·布拉班得瑞教授毕业于根特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莱顿大学法学院靠前争端解决法教授、格劳修斯靠前法研究中心主任及《莱顿靠前法杂志》主编。在莱顿大学,德·布拉班得瑞教授主要讲授靠前公法通史及不错硕士项目中的靠前争端解决、法律与政治等课程;在实务方面,他是布鲁塞尔律师协会的注册律师,主要在靠前法和靠前投资仲裁领域执业,他也在意大利特伦托大学和法国里尔天主教大学担任客座教授。德·布拉班得瑞教授出版包括本书在内的多部著作,并在《莱顿靠前法杂志》《靠前争端解决杂志》《世界投资贸易杂志》等靠前法期刊中发表了许多文章。译者:沈 伟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凯原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优选法学教授;美国密歇根大学L. Bates Lea访问教授;上海市高校东方学者特聘教授。沈伟教授是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以及香港靠前仲裁中心、新加坡靠前仲裁中心、伦敦靠前仲裁院、上海靠前仲裁中心、中国靠前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韩国商业仲裁会(靠前)、日本商事仲裁委员会、深圳靠前仲裁中心等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和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调解员。他的英文论文被新加坡很高法院判决引用,他的专家意见被香港高等法院、巴林法院、纽约州很高法院等采纳。
目 录引 言部分 投资协定仲裁的国际公法属性章 投资协定仲裁的国际公法基础第二章 外国投资者直接参与投资协定仲裁的法律属性第二部分 投资协定仲裁国际公法属性的程序方面和适用第三章 投资协定仲裁中仲裁员的作用、职能及资格要求第四章 投资协定仲裁中的准据法与非投资考量第五章 投资协定仲裁中的透明度与公共参与第六章 投资协定仲裁中的国际公法救济结 论索 引后 记
基本信息 | |
---|---|
出版社 | 中国法律图书有限公司 |
ISBN | 9787519743062 |
条码 | 9787519743062 |
编者 | [英]艾瑞克·德·布拉班得瑞著 沈伟 等译 |
译者 | 沈伟 |
出版年月 | 2021-08-01 00:00:00.0 |
开本 | 其他 |
装帧 | 平装 |
页数 | 254 |
字数 | 216000 |
版次 | 1 |
印次 | 1 |
纸张 | 一般胶版纸 |
暂无商品评论信息 [发表商品评论]
暂无商品咨询信息 [发表商品咨询]